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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通知公告 安全环保信息公示
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石油磺酸盐及配套项目(一期)第一次环保信息公示
时间:2018-07-31   浏览:( 160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101日实施)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石油磺酸盐及配套项目进行如下公示

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以北、东港路以西,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2012年公司投资163472万元建设20万吨/年石油磺酸盐及配套项目,占地面积670000m2,项目劳动定员305人,年生产8000小时。本项目于20113月在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备案号:1105DT013号。

20115月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石油磺酸盐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省环保厅于20124月以鲁环审[2012]59文下达了环评批复。

本项目包括60×104t/a基础油生产装置(1套)、35×104t/a丙烷脱沥青装置(1套)、20×104t/a改性沥青装置(1套)、35×104t/a溶剂抽提装置(1套)、20×104t/a精制磺酸盐填充油装置(1套)、2×104t/a气相磺化装置(5套)、3×104t/a液相磺化装置(3套)、5×104t/a PS(磺酸盐)分离装置(1套),共14套生产装置。

后期,由于市场变化及响应东营港管委会关于安全环保的号召取消了涉油生产装置,现完成一期项目建设。一期项目投资72000万元,主要建有7×104t/a液相磺化装置1套、3×104t/a PS(磺酸盐)分离装置1套、5×104t/a中和调配装置1套及配套设施